离婚及子女抚养问题
你好,我想问问关于我和我妻子婚姻的相关问题:我和我妻子是09年10月1日结的婚,09年10月中旬生了一个女儿。昨天,我妻子从她工作单位结算完她六月份工资之后就离家出走了,把几个月大的女儿独自留在家里不管,出走之前我们也没吵架或者做其他伤害对方的事情,出走也没跟我打招呼,也没告诉我她的去向,我现在也找不到她!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她出走或者万一以后在外面碰到什么问题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应该付哪些责任?怎么避免这些责任?如果她家人纠缠我让我负责的话,我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我现在想离婚合不合适?如果离婚,应该去办哪些相关资料?怎么做我在离婚的时候才能占主动地位,避免不必要的责任纠纷和财物赔偿等!并且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我一个人抚养女儿以后也不需要她出抚养费,但希望她和女儿脱离母女关系,也不希望她以后来打搅我女儿可不可以?希望专业律师能够给我相关的法律帮助和建议,也可以联系我手机:15068230715,或者约定面谈也行!谢谢!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07-01-状态:未解决]
金占良律师的解答:
你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你依然要遵守夫妻之间的义务,并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告诉其家人妻子离家的事实,利用各种途径进行寻找,即使离婚,存在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子女不与任何一方脱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