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争议中因不和格,职级的赔偿法院不受理,我该如何?

人事争议的赔偿官司中,法院以不合格,职级不属于人事争议为由不予受理.但给当事人造成的所有的损失都起源于不合格.给原告的不合格违反人事部(1995)153号文件,违反事业单位自己的考核文件,为法庭寻找依据变造国家公文.行政诉讼不受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09-01-25-状态:未解决]
金占良律师的解答:

你好,法院说的不合格不是你理解的不合格,你应该将具体案情介绍一下

我咨询金占良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安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金占良律师 > 金占良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