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如何维权
律师您好!
我们公司注册在沈阳,是抚顺一家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两家公司的法人和总经理是同一个人,新到任的总经理没有经过职工大会和工会等合法程序,将沈阳公司的全部办公用品强制搬迁到抚顺,将不同意地点变更的人员以搬迁时面谈不合格为由强制毫无道理,拖垮人为目的的培训,我们不接受他的培训,要求他们依照劳动法补偿(我们的劳动合同是和沈阳公司签的,地点写的都是沈阳),事情刚发生几天,沈阳公司未注销。
请问律师我们应该怎么做维护我们的权益,得到补偿金。
补充提问:
劳动仲裁应该到区里面还是市里面的仲裁机构?有人咨询过说要解除合同仲裁机构才能受理。
是否可以由劳动者提出因公司原因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补偿,如果公司不同意再申请仲裁。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3-07-18-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