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我岳父在10前去世,去世时留有一套房院,老爷子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所以这套房院的产权归属(包括土地使用证)一直是我岳父的名字,去世到现在没有办任何产权过户手续.我老婆她们姐哥共3人,我老婆排行老三,老大是哥、老二是姐。由于我老婆他哥对我岳母一直不孝顺,她姐也一直不管我岳母,所以老太一直是由我老婆照顾。近段时间我岳母身体不太理想,所以我岳母一直想把这套房院直接过户到她大孙子头上(我老婆她哥的儿子,这孩子今年15岁)。请问老师。
1.房产(归属人已经自然死亡)能否直接过户给第三代继承人,继承的前提是什么?如果可以需要出示那些手续?2.分配这套房院,那些法定人可以继承,继承比例如何分配,继承比例是否与赡养程度挂钩。我岳母健在或者去世,针对1、2两个问题对房产的分配有什么区别?如果在遗产分配上保证不了我们的利益,如果需要上法院打官司,我们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请老师指教,谢谢!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4-11-11-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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