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迁

你好,我是一个拆迁户,我家的房子是100年以上的老房子,还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先要拆,但是只补房子,而且给我们一平1400左右,我们处于黄金地段,换的时候同地段要4000多元,我们一院子房换不到一套房,请问这个合理吗,我们可以以什么理由拒绝,拆迁办的官方回答是县里制定的标准 必须服从。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2-08-08-状态:未解决]
赵军辉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且,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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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宁夏剑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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