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半了,我想从新分割财产怎么办?
我离婚是在2009年6月9日办的,当时她一直说为了孩子什么都要,我也就没有多想什么!总之孩子是我的亲骨肉,不能让她遭罪。所以我也就没有要什么,净身出门了。不管是家里的存款,还是家电。就连我婚前买的房子也给了她。最近我感觉当时有些太草率了,最基本房子是我的婚前私有财产啊!她也拿了去。一点什么都没有给我给。我想上法院从新起诉分割财产,这样可以吗?如果不行,那的怎么样可以得到我的应的的那份啊!谢谢!!!
补充提问:
我们协议写的是房屋归女方和婚生女,也就是我的小孩共有。房产证写的还是我的名字!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1-01-12-状态:未解决]
张峥嵘律师的解答: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后,不能再要回了,除非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
然而很显然,你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个人财产是你独自享有的,不应该参与分割的。
要看你们定的离婚协议的内容的而定。是否明确你将房屋所有权归她,另外现在房产权登记的是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