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小孩怎么判?

夫妻分居多年,妻子可能在外面有人了,小孩一直由男方抚养,现在女方起诉离婚,要求抚养小孩,男方每月支付赡养费300元。请问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支付之前小孩的赡养费吗?假如不能,男方该怎么做?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1-14-状态:未解决]
张峥嵘律师的解答:

应该称为“抚养费”。不能索要。抚养费的产生是离婚导致的。离婚前自然不能。
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补偿权”,因为男方在抚育子女多付出了义务。
另外 由于离婚是女方造成的,男方可以搜集相关证据,离婚时要求“损害请求权”。

我咨询张峥嵘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欧瑞腾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峥嵘律师 > 张峥嵘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