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我和前夫是三月份离得婚,他2001年打团扫恶的时候被判入狱十年。这期间没有一个人去看他,是我一边拉扯孩子,一边鼓励他,帮助他。他变现很好,提前一年是一个月出狱。出来后我没有想到,它不但不领我的情,还想尽一切办法折磨我。更卑鄙的事,他尽然利用我市岁的女儿,在我女儿面前说我的坏话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到我的父母那里也说了我不少坏话。最近他竟然让陌生的男人给我发性骚扰的信息。他住鉴于之前,借了我的父母两万多元,我想问问,这笔前我能不能要回来?还有我女儿这八年的抚养费他因不应该出一半?我浪费的八年的青春我不加计较,我给他花的钱我也不想要,可是我父母的钱是他们的血汗钱。而且我的妈妈一直在做手术,而且手术不成功。还需要做一次手术。我们家庭条件不好,我只是想拿我应得的部分,我并没有别的要求。我的要求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1-17-状态:未解决]
裴宝莉律师的解答:
借款需要有证明,而且有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区别。
当你前夫的借款有比较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存在而且尚未归还又没有超过时效的情况下,通常是可以要求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