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 需作出的赔偿?

你好律师!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司在租约未到期前,承租人(我方)在没有法律原因下提前解除租约,因为租约中没有关于这个的条款,我想问我方给出租方最大的赔偿会是什么?出租方可以要求我方付剩下租约期的租金吗?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7-29-状态:已解决]
梁洪亮律师的解答:

你好!您可以以承担一定数额违约金的代价,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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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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