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算不算工伤 伤残鉴定在那里做 有时限吗?

去年这个时候因工作需要下班后请客户吃饭,期间喝了些酒。在骑摩托回家的路上摔倒了,把左腿韧带摔断3根、后公司给钱看病治腿 保险公司也给报了医药费!但现在一年过去了我走路仍然瘸,(膝盖内还留有做手术事留下的钢丝铁片,医生让最近去取)
请问我这算不算工伤 ?做伤残鉴定去哪里?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11-05-状态:已解决]
李白律师的解答:

职工受单位领导安排去搞接待陪酒,或销售代表受单位指派为工作宴请客户喝酒,醉酒与工作有直接关系,致使受伤的应认定为工伤。工伤应在1年内申报,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伤残进行鉴定。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回答的很专业

我咨询李白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西尧之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临汾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消费维权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白律师 > 李白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