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被两人打了,对方还想说我们伤人,我们该怎么办?
我父亲11日晚被两人打了,当晚立马报了案,第二天就做了法医鉴定,17日前后得出鉴定结果是轻微伤,18日拿去警察局,警察局的同志说是17日时,那两个人也来局里报了案,说是鼻梁被我父亲打断了,也去法医鉴定,想要反咬我们一口。我们手上有当晚事件全过程的录像,可以看出是对方先动的手,而且两个围欧一个,对方其中一个都是自己摔了好几跤。请问我们现在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像对方这样所说,要是真的被打了,隔了这么多天,才去报警,并申请法医鉴定可以么?像他们这样打人至轻微伤的,要负什么民事责罚呢?可以告他坐牢么?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1-20-状态:未解决]
李白律师的解答:
造成轻微伤的,可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但不构成犯罪。当然,民事部分其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