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

时间:2011-09-07 18:13:07    文章分类:房产建筑

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 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       国发[2010]35号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欢迎登录深圳龙华律师网站:www.badls.com

陈洪翔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3728602815  

执业机构:广东章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程建筑 交通事故 知识产权 外商投资 行政诉讼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陈洪翔律师 > 陈洪翔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