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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与女方于2007年4月结婚(由于男方法定年龄不到,只是摆的酒席),在2007年5月初时夫妻两人用结婚时收的礼金一起购买了一块宅基地204平米,5月底时修建了一平房。男女双方于2007年11月06日领取了结婚证。我想问 一下,现在这房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现在夫妻离婚的话,该怎样分配。谢谢
咨询者:
hanhan
重庆
[
咨询时间:2011-01-22
-
状态:未解决
]
汪志国律师的解答:
你好:该房屋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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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志国律师
执业机构:
重庆渝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重庆 渝中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商帐追收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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