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发生动手给对方牙打的不轻算什么?

我朋友因跟另一个方的人发生口角,直至后来动手, 给对方又半边脸打肿了,又眼眶肿了,额头有轻微擦伤,牙松动了貌似要掉是的..但是没掉,后脑勺破了一点,破的都不是很严重, 就是脸肿的厉害..这个怎么算啊?算重伤害么? 行政出罚该怎么判啊?
补充提问:
挨打的那一方去医院看了,说是下巴锁骨骨折 但是我看挨打那一方没什么事,就是肿了..也能吃能喝的..如果说下巴锁骨骨折了是不是够判了? 具体解析下,呵呵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13-状态: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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