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协议合法吗
2006年我向内蒙古最高检查院控告检查官张守峰给被告取违证。不给原告抗诉,高院控申字544号转兴安盟检查院控申处。 直到2007年十二月也没有到我社再调查,就给了我一个答复函。说不在违法办案问题。2000年我不担控告张守峰。也控告了兴安盟中院审判长白宏楠和李英革,故意采信被告违证。将有证椐证名这个协议书不合法,给判成合法。我把控告书送到盟纪委,纪委给转到盟政法委,我问过几次,到现在也没有个答复,我想向盟委书记反应一下,可是每次去门卫都说书记没上班,我一个农民又有什么法子呢,想请有关领导在百忙当中能不能管管这事。 谢谢 保门建华 葛德元 电话;15598981945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5-21-状态:未解决]
王华伟律师的解答:
可以申诉解决。如需更详尽的咨询,可拨打电话:13717589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