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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两家掏首付,但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如何切割
您好,律师,我与我妻子与2009年9月结婚,在婚前2009年3月以我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36万,我出了26万,女方出了10万,其他的房子的费用,包括装修,税,物业费,贷款还款,取暖费,家具等都是我出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切割财产
咨询者:
fa440022
北京
[
咨询时间:2013-03-12
-
状态:未解决
]
王华伟律师的解答:
属于婚前共同购房行为,如果离婚很可能会依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您得房的几率很大,可能要给女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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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华伟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凯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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