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两家掏首付,但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如何切割

您好,律师,我与我妻子与2009年9月结婚,在婚前2009年3月以我的名义,按揭买了一套房,首付36万,我出了26万,女方出了10万,其他的房子的费用,包括装修,税,物业费,贷款还款,取暖费,家具等都是我出资,请问离婚时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切割财产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3-12-状态:未解决]
王华伟律师的解答:

属于婚前共同购房行为,如果离婚很可能会依据出资比例来分配。您得房的几率很大,可能要给女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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