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纠纷的案件
我是山西人,嫁到北京,结婚两年半,我老公是西北旺镇东玉河村的,2010年年底领的结婚证,2011年年底拆迁,我老公单分了一户,以我们的名义多要了两套房,而拆迁协议和拆迁款都在他们手上,婚后买了一辆车,户名是我老公,当时我出了五万,有当时的取款单据,他家人在2012年年初把我赶出家门了,他爸打了我三四次,我报过110,问下离婚,属于我的财产有那些,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电话是15011080012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3-04-20-状态:未解决]
王华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婚后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