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交首付款了,除了收条外需要开具声明吗?

我是买房,现在要交首付款,但是贷款和过户要等到年底,中间还有七个月的时间,所以不能走银行托管。

购房合同里虽然写明了违约责任,但是没有写首付款退还的问题,所以我比较担心,需要不需要写一个三方声明,声明如果合同因为任何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卖方须退还我首付款?

中介的意思是不用写,只要卖房给我开收条,并且保留银行的转账存根就行。如果将来合同真的无法履行了,卖方肯定是要退还首付款的,他们做中介很多年,没有见过卖方不退首付款的情况。

因为中介离得比较远,所以三方都希望尽量不用写声明。请问是我多虑了吗?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08-状态:未解决]
王华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写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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