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雇
本人2011年6月大学毕业,和公司签的是1年合同,试用期两个月,但快满两个月的时候公司说不要那么多人了,想和解雇我。我可不可以告他。劳动合同还在公司手上,可不可以要求他一次性付清工资。
补充提问:
要是公司以财务为由说要推迟,怎样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1-19-状态:已解决]
汪险峰律师的解答:
您好,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是可以提前三天通知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的。但可以要求其在解除劳动合同当天一次性足额支付您的劳动报酬!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