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律师赵战武)实名制存款仍属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07-08-01 17:00:26    文章分类:婚姻法


    从2001年4月1日起,国家开始实行储蓄实名制。有的人对实名制存款存有这样错误的理解,认为实名制后,以谁的名义存款,存款就会属于谁所有。这种看法是十分片面的,是对《婚姻法》有关规定的误解而产生的。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即不管夫妻双方各自以谁的名义存入银行,都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如果离婚,双方应均分这些存款。

  可见,实名制存款不会对共同财产的介定带来影响,反面弥补了一些漏洞。比如,夫妻一方在离婚前为了隐匿财产,以采用假名存款方式使法院无法查寻,假名存款者就此可以独占本应分割作为共同财产的存款。

  实施实名制后,非存款方的权益将大大得到保护,而且有利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某种程序上,也减少了双方在离婚时因财产分割而引起的纷争。

    (赵战武律师  电话:13803881695  )

 
执业机构:河南洛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洛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工商税收 资信调查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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