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纠纷
我2009年接受了公司安排的工程,我是公司项目部的经理,我们公司实行项目不自负盈亏的政策,也就是说我们自己管甲方要钱。2010年初开始建设,因甲方资金不到位,工期一再拖延。到2010年12月份才完成,但内墙仿瓷甩项处理,这是跟甲方代表达成的协议。但是没有书面合同。今天要求验收的时候甲方翻脸不承认仿瓷甩项,要求重新仿瓷。因为工程验收后有70万的工程款。这样不验收就是在拖延工期,拖延工程款。
还有,按照合同约定,甲方还欠我们工程款3万多。
现在让他验收他不验,冬季又没法施工,工程款还没有给。怎么办?
注:合同造价230万,合同约定验收前支付60万,欠的3万多就在这60万中。交工后70万。交工两个月内50万。五个月内余款结清。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1-21-状态:未解决]
焦守弘律师的解答:
收集证据,抓紧起诉,视对方答辩再变更诉讼请求,或许能减少你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