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办大集体的职工有权罢免厂长吗
我是本钢温泉疗养院大集体的职工。我们这个单位是集体企业,现有职工六十多名。98年厂子停产,职工全部放假。没工资、没保险。
十多年来,厂长一人侵吞集体财产百余万元(证据确凿),为此,职工多次向上级主管单位(本钢新事业公司)及纪检部门反应,却无人来管,职工们伤心至极。
实在没办法,职工们于今年1月4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邀请了主管单位的领导参加。在会上,全体职工联合签名,通过了罢免厂长的决议,并选举出五位职工代表成立了临时管理委员会。但是,这一决议却没能得到主管单位i的同意,现在依然由原厂长行使权力。
请问,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罢免我们的厂长?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1-22-状态:未解决]
焦守弘律师的解答:
你们召开职工大会决定企业选举问题是对的,对此表示肯定,你们开会表决罢免原负责人后,应及时选出新任企业负责人,并写出报告报主管部门,同时要求工商管理局变更法人代表。有新任负责人行驶权利,不要组成所谓临时机构。这是其一,其二,如果有贪污到呢个违法行径,你们可以直接向司法机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