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纠纷还是诈骗

刘某假借修寺庙的名义找到设计院李某,双方约定设计寺庙图纸,设计费300万元。李某设计好后,刘某不要设计图纸,也不交付设计费。其中,李某垫付给设计人员20万元的设计费用。问刘某构成诈骗罪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25-状态:未解决]
焦守弘律师的解答:

依你所言是刘某“假借”修寺庙名义,致使李某损失20万元。李某可以依合同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即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要求刘某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不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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