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朋友,您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首先需要向您解释的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是指权利受到侵害之日算起,超过两年就不收法律保护,在欠款方面具体体现是有还款日期的,按期限届满之日算起2年。未约定期限的按最后一次主张自己权利之日算起,针对您的情况,欠条没有还款日期,那就以你最后一次去索要欠款之日算起,但本案中,有一个问题,就是债务人已身故,那么就应该等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后,你再以继承人为被告诉诸法律或向他们陈明情况,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额度内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