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开车撞到了人,当时人自己能站起来,后来报了警,警察做登记的时候要对方的身份证,对方说没有,也没留下姓名和电话,后来警察就说让对方先看病,然后拿发票到交通队,可等了一天都没有消息,保险公司还说出险要在24小时之内,我现在需要做什么呢,只有等吗,如果在这期间对方出了别的事故,我也要负责吗,这种事有追述期吗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1-03-18-状态:未解决]
焦守弘律师的解答:
这来案件诉讼时效就是你所谓的追术期按民法规定是1年,按保险法规定是2年。至于他在此期间出别的事,和你没有关系,你不必再理会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