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赔偿及诉讼
您好,我的亲戚被人用啤酒瓶打伤,当时在医院缝针48针,伤口集中在上下眼睑、额头及头部。现在已出院,出院报告显示面部上下眼睑处伤口28CM,头部10CM,并且下眼睑无法活动且非常影响面容。我想首先请问,这个伤情大约能构成轻伤还是重伤?如果诉讼能够判几年?
其次,打人者为19岁男性,其父母在派出所提出不想刑事诉讼最好能够私了,我想咨询这个赔偿额度能够达到多少?现在对方提出3—5万元,这个金额是被害人完全无法接受的,希望律师能够给我一个参考标准。
再次,如果私了不成,走诉讼,请问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谢谢律师了,请帮忙。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1-18-状态:未解决]
周启安律师的解答:
查一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具体符合哪一种,没法准确告知。如果构成轻伤,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可以的】。你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仅仅是希望对方给与经济赔偿,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但是应该做一下鉴定,确定具体的赔偿方法和数额。
芜湖 周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