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赔偿

我被A因感情纠纷故意伤害导致重伤。共花医疗费用7万多元。A已是成年人,但他没有经济能力赔偿。A的父母也拒绝赔偿。A现已被抓获暂时被拘留。等待开庭判决。我想请问是否能已正常的法律途径强制要其父母赔偿医药费。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1-19-状态:未解决]
周启安律师的解答:

或许可以要求其父母垫付。
根据《民通意见》第161条规定:“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他出事前是不是还跟父母居住在一起,完全无经济收入?
芜湖 周启安

我咨询周启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吉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芜湖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周启安律师 > 周启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