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赔偿
我被A因感情纠纷故意伤害导致重伤。共花医疗费用7万多元。A已是成年人,但他没有经济能力赔偿。A的父母也拒绝赔偿。A现已被抓获暂时被拘留。等待开庭判决。我想请问是否能已正常的法律途径强制要其父母赔偿医药费。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1-01-19-状态:未解决]
周启安律师的解答:
或许可以要求其父母垫付。
根据《民通意见》第161条规定:“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他出事前是不是还跟父母居住在一起,完全无经济收入?
芜湖 周启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