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款未清 我该怎么处理

2007年3月签的近18万货款的合同,当年货物交清附有收付清单和货物清单,合同写明货到3个月内付清余款但合同上违约责任注明是无。至2010年底陆续讨回12余万元,期间多次追要剩下余款,有手机短信为证,但对方不与付清余款并要求如果要拉回货物需拉回全部货物并拿回已付货款。问:(1)至今差不多4年时间,能否还能起诉对方 (2)能否按余款拉回等值的货物(3)由于当初双方没有任何关于货物损耗的约定,计算货物价值是按当初货物清单算还是按其他方式
请速回复 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1-24-状态:已解决]
宋晔明律师的解答:

(1)不过时效,可以起诉。(2)是否按余款拉回等值的货物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继续追讨余款。(3)应当按当初货物清单算。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及时 不错

我咨询宋晔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平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东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消费维权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宋晔明律师 > 宋晔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