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库未交付使用业主撞车是否该承担责任

我公司有一地下车库因消防未达标一直没有收费,免费给业主提供停车,时间长达两年左右。昨天上午因下暴雨造成车库有积水业主进入车库路过积水区时发生车祸撞掉了物业公司的标识物,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责任现要求赔偿,请问物业公司该承担责任吗、
咨询者: 重庆  [咨询时间:2011-06-18-状态:未解决]
杨易藩律师的解答:

物业公司基于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承担责任,请查明合同的约定。另外请检讨物业公司的标识物是否存在设置不当。如无,本案因下暴雨引起车祸且车库一直为免费供业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一般不承担责任,即使有责任,也应只承担对保险的补充责任。

我咨询杨易藩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华途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合伙加盟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易藩律师 > 杨易藩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