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赏金

与公司签定的是终身合同,但是现在公司和我准备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应该补偿我17年的补偿金,而且按照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但是上一年我因为请事假一年没有工资,现在公司提出按照本市的最底工资标准来算,请问这合不合法,我的工资应该怎么算。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2-05-20-状态:未解决]
宋斌律师的解答:

您好,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公司应支付您的经济补偿金应按照您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操作流程您可以登录http://www.gzldlaw.com进行查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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