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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降我工资,我不愿意。
公司要求降我工资,从4000降到3000,我不知道企业这样做合不合法,企业认为我的能力是拿3000元工资。此外,我也不知道企业这样做是否等于变相解雇我,同时,还有,企业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不解雇我,我应该怎么做?
如果企业是解雇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利益,我的利益又有哪些?
咨询者:
fa2147601642
广东
[
咨询时间:2016-01-08
-
状态:未解决
]
曲延兴律师的解答:
未签合同,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能随意降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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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延兴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烟台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消费维权 公司并购 破产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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