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降我工资,我不愿意。

公司要求降我工资,从4000降到3000,我不知道企业这样做合不合法,企业认为我的能力是拿3000元工资。此外,我也不知道企业这样做是否等于变相解雇我,同时,还有,企业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不解雇我,我应该怎么做?
如果企业是解雇我,我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利益,我的利益又有哪些?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6-01-08-状态:未解决]
曲延兴律师的解答:

未签合同,可以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能随意降低工资。

我咨询曲延兴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烟台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医疗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劳动纠纷 消费维权 公司并购 破产解散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曲延兴律师 > 曲延兴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