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纠纷

我于2014年8月签合同,一次性付款,当年10月办预告,迁入户口。修建过程中,开发商没有通知,修成了复式楼,2016年1月通知交房时才告知面积增大,要我补面积差的全款几十万,请问,我可以只补3%的差价吗?合同是说以产权面积为依据,多退少补,没明确的退补方案。他们可以违约拒绝交房吗?我该补多少?他们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补偿我合同履行后我以后可以得到的几十万的出租收益?合同约定2016年1月底交房,我现在该怎么办?怎么维权?什么时候开始?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6-01-23-状态:未解决]
曲延兴律师的解答:

按合同办,如果超过3%,超过部分可以不付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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