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贷

甲方将自己名下的商用店铺,在借贷公司以担保人的身份贷款25万元,并将所借钱款转借给乙方。乙方承诺借款时间为一个月,但一个月时间已到,乙方并未按当初的承诺将借款及利息归还借贷公司。乙方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又向借贷公司拖延一个月。如果乙方到时还未能还钱,甲方应该怎么办?在与借贷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甲方是拿自己的房产做的抵押担保,如果乙方不能还钱,那甲方的房产是不是归借贷公司所有了? 那甲方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补充提问:
那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呢?让乙方尽快还钱
咨询者: 甘肃  [咨询时间:2016-02-14-状态:未解决]
曲延兴律师的解答:

如果乙方不能还钱,那么,借贷公司就会让担保方还钱,执行担保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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