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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微信公众平台上发表过两首诗歌,此前这两首诗歌我曾在两家网站发表过(非盈利性网站),而该微信平台在没有经过调查证实的情况下就公开声明我的作品为抄袭,对我已经造成严重的损害,我现在是否能通过法律途径向该微信公众号讨还公道?我可以提供诗歌为我原创的所有证明。
请求解答!谢谢!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6-07-26-状态:未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您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侵犯您的名誉权,侵犯名誉权需要有3个要件:1、您的名誉受到了损失;2、对方有侵权行为;3、对方侵权行为跟您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根据您的描述是符合维权要件的,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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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经济仲裁 金融证券 网络法律 公司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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