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

我是一个单亲妈妈。我丈夫的父亲是城镇房口,母亲也是农转非的城镇房口,但是以前修在乡下的房子是写的父亲的名字。在我老公去世之前,我们这里统一收房产证的时候,公公就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了我老公的名字,但是到现在都没拿到房产证。之后我老公意外死亡了,我们有一个女儿。我想问下我女儿有这个房产的继承权利吗。我老公还有一姐,户口也是迁出去了的。
咨询者: 四川  [咨询时间:2016-07-29-状态:未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您的女儿是有继承权利的。同时,您作为配偶,公公婆婆作为父母亲,女儿作为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你们应该共同继承你老公的房产。但姐姐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根据你们的情况,她是无权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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