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我在一个固井公司上班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承诺给我年薪10万,年底一次清算。过年时公司给了2万元让过年,其他回公司后结算。至今拖欠的工资未给,现在老板不接电话,也不给合理的解释,但有总经理写的一个拖欠工资的证明,加盖有公司的公章(不是太清楚)经理的签字。在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拿回我的工资?如果要去劳动部门仲裁,我该怎么做?我可以申请到那几样赔偿?(工资?保险?或者其他赔偿)我需要拿到什么证据?如果要求赔偿,我是按照什么基准来衡量?
补充提问:
今天联系上了老板,他说没钱,让我把银行卡号发给他,先给我打2万,其他的没说什么时候给。他如果一直这样拖,对我有什么影响?之前所写的79000元的欠条还有用吗?我是去仲裁呢还是先接受他的2万?麻烦给分析一下,谢谢!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2-22-状态:已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首先1、您应提交证据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您可以提供工牌、名片、还有您经手的公司文件作为证明;2、您要准备好关于您工资数额的证据,最好能了解您欠条多写的内容,看能不能证明您的工资数额;3、如果公司长期不发您工资,导致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您可要求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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