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是男方却擅自带走不满2岁孩子,而且至今不让孩子的妈妈和姥姥姥爷探视。孩子走的时候还生这病。该怎么办。此外,女方和孩子是本市户口,工作较稳定,但是脑子反应较迟钝且挣钱不如男方多。男方是外地农村户口,工作不稳定。夫妻双方一直住在女方父母家里,孩子由姥姥姥爷较多照顾。女方家庭总体条件要好于男方,现在想要孩子,这样将孩子判给女方几率有多大。如果男方一直不给孩子该怎么办。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2-25-状态:未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您可以离婚时协商孩子的抚养归属与抚养费问题。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的抚养费,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孩子才两岁,一般会判于女方。

我咨询李志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经济仲裁 金融证券 网络法律 公司并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志嘉律师 > 李志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