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费用

当我要委托他人购买一样东西的时候,给予对方一笔费用。但对方没有开任何票据以及凭证,但对方仅在纸条上面写下:“收取某某人多少钱,然后在下面签名及写上日期。”当对方没有或没能力帮我购买到那样东西的时候,而且对方不承认收取过我任何费用的时候,我能凭那一张带有对方签名的纸条向有关部门起诉,以及要回那一笔费用吗?
补充提问:
当时仅有我跟他两个人在场,没有第三者。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20-状态:未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建议尝试下电话录音补强证据,能不能单靠这张纸要回来还要看诉讼开庭的情况而定。

我咨询李志嘉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经济仲裁 金融证券 网络法律 公司并购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李志嘉律师 > 李志嘉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