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咨询

你好,请问因为我已经贷款买了一套房子,所以以朋友的名字贷款另外买了一套,递交给购房中心那里的名字都是朋友的名字,但是是由我供的,朋友也办理的委托证明,请问如果我和朋友闹翻了,这个房子属于谁的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3-30-状态:未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属于您朋友的。建议你们再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并且合同注明您已经全额支付给他房款,他出具收据证明他已经收了您钱并将房买了给您,过户时间由您而定,他必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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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瀛尊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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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经济仲裁 金融证券 网络法律 公司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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