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交易的婚姻离婚

2009年,因为哥哥出车祸,没钱治病,为了筹集医药费,嫁给一个自己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在之后一年多的时间里,家庭暴力等事件不断发生,实在无法忍受,提出离婚,对方要求,偿还之前的医药费,不然就不同意离婚。请问是否需要偿还这笔钱呢(大概40000)。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11-状态:未解决]
李志嘉律师的解答:

您好,您有离婚的自由,离婚您还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能证明是您家人对他的借款是应该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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