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

我是在下班途中被汽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对方责任人也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赔偿了我,而后我也被认定为工伤,在我医疗期间地一个多月里,我所在的企业只付我所在城市最低基本工资的80%,原有的福利待遇奖金都没有了,请问企业这样做对吗?我应不应该享受全额的原有工资待遇?企业还应不应该支付我住院伙食补助费,和生活护理费等?谢谢!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18-状态:未解决]
余联刚律师的解答:

你属于工伤,建议及时委托律师申报工伤认定,根据伤残等级向单位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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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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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债权债务 遗产继承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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