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 议 离 婚 的 程 序

时间:2011-02-12 22:14:10  作者:马培杰律师  文章分类:诉讼指南

协议离婚的程序

(大理)马培杰 律师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

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闻言审听,笔动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释法,拼理力争;高悬义剑,拍案而起;人间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压正!(致电或面询马培杰律师:法律帮助热线13508724904)。

 

执业机构:云南安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云南 大理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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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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