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自鉴定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一方不愿意做亲自鉴定,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存在,1、提出申请的一方应该是亟待抚养和教育的非婚生子女或与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2、提出申请的一方已经完成了与其请求相当的证明责任,3、被申请人提不出足以推翻亲自关系存在的证据,4、被申请人拒绝做亲自鉴定。 本律师长期在上海和江苏地区从事法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