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30 19:05:06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释义】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是股东对于公司登记中记载的事项请求予以变更而产行的纠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或者发生其他应当变更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时,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否则,不得对抗第三人,进而将影响相应股东的利益。
变更公司登记直接关系到股东资格的确认与股权的行使,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且实践中存在大量此类纠纷,故制定该案由。
【管辖】
因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适用】
处理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公司法》第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8、29条的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确定该案由时,应注意要严格把握是“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主要是《公司法》第33条所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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