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30 23:24:40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释义】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为取得或巩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按照收购方式,分为要约收购、协议收购以及其他方式的收购如集中竞价交易收购等,其中,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这两种方式较为普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以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公开发出要约的方式进行的收购。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与目标公司特定股东签订协议的方式进行的收购。上市公司收购是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调整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措施,也是调整国家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我国证券市场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以后,上市公司收购掀起了一个新的高潮。
上市公司收购纠纷是指购买者在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获得其控制权的过程中与被收购者之间发生的纠纷。近年来,上市公司收购频繁,从而发生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的纠纷也不断增多,所以《规定》将该类争议列为第三级案由。
【管辖】万
因上市公司收购纠纷提起的诉讼,原则上以《民事诉讼法》中管辖的相关规定为基础,但要综合考虑公司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适用】
处理上市公司收购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证券法》第88一96条的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上市公司收购纠纷指购买者在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以获得其控制权的过程中与被收购者之间发生的纠纷。收购者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此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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