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05 22:05:40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1)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纠纷
(2)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
【释义】
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企业名称(商号)的转让、使用等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企业名称(商号)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企业名称(商号)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企业名称(商号)使用合同纠纷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企业名称(商号)的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管辖】
企业名称(商号)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做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法律适用】
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3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5条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3条第1款的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企.业名称(商号)作为商业标识,是国际公认的一类知识产权。《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8条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成员国内受到保护,无须申请或注册,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组成部分。”该公约第6条和第14条之2分别是关于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可见,该公约是将厂商名称(即企业名称或商号)与商标和不.正当竞争作为平行的知识产权来对待的。
企业名称(包括其中的商号)也是我国法律确认的一类知识产权。根据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