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2 11:21:35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释义】
港口作业纠纷是指在港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疏浚、打捞、救助、水上水下施工,以及与运输相关的作业活动引起的财产损害纠纷。
港区内进行的工程建设包括工程的测量、勘探、建造等;与运输相关的作业包括货物的装卸、驳运和保管等。
【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港口作业纠纷由海事法院 专门管辖,并且《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7条第(1)项规定:“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案件。
【法律适用】
处理港口作业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海商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的相关规定。
【确定该案由应当注意的问题】
港口作业纠纷属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因此,《规定》将其列为第三级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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