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
我今年34岁,男,想离婚了,孩子4岁,女孩儿,我想要孩子,女方不同意,我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我硕士毕业,事业单位,对方大专,且工作地点在即墨的企业,按照常规应该我比她更具备优先抚养权吧?她不会做饭,结婚后基本都是我买菜做饭,这一点能否更具优势?她单位很远,每天都是7点走,晚上6点才能回家,而我早上9点上班,5点下班,离单位很近,这些是否具备优势?我父母都是退休职工,都有退休金,且非常愿意帮我照顾孩子,而她父亲去世,母亲没有工作,这是优先条件吗?另外,我在婚前有一套房子,婚后卖了72万,后又付了首付,共同贷了35万,夫妻共同还款,现在房子市值130万,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如果我不能争取到孩子抚养权,我的月薪3800我要付给对方多少抚养费?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2-22-状态:未解决]
张亮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均分。你说的自己条件都是争取抚养权的优势。抚养费为个人工资的20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