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离婚
您好!我2008年1月1日与我老公结婚。当年9月生下一女儿,2009年2月起因感情不合吵架我独自回了娘家,后来他一直没找我也没给我电话,我因想孩子给他打电话他也不理会。二十几天后我接到他哥的电话说孩住院子(有生命危险)。我马上赶到医院,在医院照顾孩子十多天后出院。回家孩子依然发高烧,他还是不愿意带孩子去看医生。我只好把孩子带回娘家医治,现在两年已过去了。他一直在外打工,我在娘家边带小孩子边打工(这期间他只来过两次,加起来不到十天时间)一直不给我们生活费。我现在要求他与我们团聚,他还要我再等他三年。我不愿意等(我们已经没感情了)。两年来都是我自己赚钱养小孩及自己。我现在要求离婚,他不肯。但又不来团聚。也不给我们生活费。我该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吗?起诉离婚该怎么起诉(须要什么材料,到哪里起诉,须要多少钱)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忙答复一下,本人感激不尽!谢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2-13-状态:未解决]
刘博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会判决离婚的。现你要向法院提供已经分居两年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