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勇波律师文集-第20页

(420篇文章)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罪名渊... 查看全文>>

·盗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 查看全文>>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 查看全文>>

·强迫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首先... 查看全文>>

·非法组织卖血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 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3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 查看全文>>

·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 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本罪的理解和认定,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争议。 概述 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 查看全文>>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概念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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